教育部已研擬完成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草案,自96年4月12日起分2梯次,於北、中、南3區辦理15群課程綱要草案之公聽會。
本次職業學校課程改革是以自95學年度起實施之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為基礎進行微調,主要發展理念為:
一、職業學校課程發展應配合時代脈動,並參考先進國家改革之方向。 在上述原則之下,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研修重點及特色如下:
一、配合12年國教推動,職業學校課程規劃應落實課程縱向連貫與橫向統整。 本次課程修改預期將達成下列效益:
一、新課程兼顧人文素養及專業能力,有助於提升國家競爭力。 以上資訊引用自高教技職簡訊第004期電子報
二、秉持「學校本位」精神,兼顧升學與就業兩種生涯發展方向,凸顯技職教育之特色。
三、以「能力本位」為核心,落實技職教育之養成,達成「務實致用」之目標。
四、連結產業需求,培養符合產企業界需求之人才。
五、落實後期中等教育學生應具備之共同素養,奠定未來升學、就業、創業之基礎。
二、在總綱中增訂「群科能力」,並依據課程發展基礎研究「建構高職各學群專業能力指標之研究」,敘寫群科教育目標及能力。
三、在一般科目「數學」、自然領域「物理」、「化學」、「生物」等學科,以課程分級之概念,增訂內容淺顯易懂之版本,增加職業學校課程設計之彈性。
四、提高職業學校畢業生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應修習學分數至80學分,並規定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,且實習科目(含實驗、實務科目)應占30學分。
五、增訂各群校訂參考科目教學綱要,提供職業學校規劃校訂科目參考,提升職業學校校訂科目之教學品質。
二、新課程架構及機制提供學校快速因應產業界的變化及需求,提升學生就業能力。
三、新課程提供學校發展特色及教師專業自主的空間。
四、新課程提供學校依社區差異、學生及家長需求設計課程空間,以促進學生職業生涯發展。
五、新課程依群別整合,有助於學校整合現有科別資源,發揮資源共享功能。
六、新課程及其配套措施,提供職業學校改革契機,及與技專校院、企業及同類學校間之合作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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